为了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活跃学术氛围,促进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全院教师学术水平和学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研管理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郑州财经学院产教融合“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郑州财经学院科研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郑州财经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1-2023)》《郑州财经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为指导纲领,坚持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坚持与教学工作适度平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坚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激发科研积极性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科研管理范围。凡本学院教师、外聘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和论著,申报的科研立项,申请授权的国内外专利,外聘专家和本学院教师开办的讲座,都应列于科研管理范围。
三、科研组织管理。主管科研工作的学院领导负责组织制定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负责组织辅导员做好学术讲座宣传、学生的组织、管理和考勤工作。科研秘书负责联系和接待来学院讲座专家的工作;负责做好年度学术讲座计划、总结的草拟和学术讲座、科研论文、专利等项目的登记等各项文档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科研项目管理。凡学校下达的相关科研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批准后,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将立项书上交一份至学院存档。校外科研项目一经正式批准立项,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学校科研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期完成,并将相关材料送学院存档。因特殊原因需终止科研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终止手续。科研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需提前申请,上报科研处,待批准后方可对原有的科研立项结题时间延期,否则按未完成科研项目处理。科研项目结项后,应及时填写项目结项书,并连同科研项目成果送交科研处备案,同时将相关材料送学院存档并录入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平台。凡科研课题、论文未在学院登记者,不享受学院相关经费补助,学院科研成果登记标准参见《智能工程学院科研成果管理登记制度(草案)》。
五、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组织全院教师做好当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成果的登记工作,科研秘书具体做好登记和统计等存档工作并报主管院领导。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成果档案等三大类。课题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申报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相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相关制度政策,课题研究成员资料,科研方法等文件材料。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相关材料,科研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六、科研奖励管理。学院科研奖励以《郑州财经学院科研工作“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及《郑州财经学院科研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郑州财经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1-2023)》为准。
智能工程学院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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