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财经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1-2023)的 通 知
日期:2022-09-15 17:06:16  发布人: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郑财院发〔2021〕107号

 

郑州财经学院

关于印发郑州财经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1-2023)的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我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及目标,坚持在提高本科教育水平的过程中推进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着力推进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单位建设工作,促进我校人才培养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郑州财经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1-2023)》,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7日         

 

 

 

 

 

 

 

 

 

 

 

 

 

 

 

 

 

 

 

 

 

郑州财经学院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2021-2023)

 

 

为全面贯彻我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及目标,坚持在提高本科教育水平的过程中推进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着力推进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单位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落实到位、严格考核,促进我校人才培养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教育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学位〔2020〕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引领,加快我校列入硕士学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的建设步伐,着力实现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奋斗目标,迎接我校研究生教育新时代的到来。

二、建设目标

根据教育部对学位授权审核申请的基本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加快高层次、应用型科研成果产出、着力推进学科特色方向建设和产教融合与科教融合互动发展,使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工作走在河南省民办高校前列。

2023年末,博士学位专职教师数量达到30人,引进3-5名青年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专家担任申硕学科带头人、10名左右博士生导师担任申硕学科特色方向带头人;承担国家社科重大或重点项目立项实现零的突破,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总数超过5项;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SCI\SSCI\CSSCI)30篇以上;申硕学科特色方向出版学术专著12部;具备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任教师达到30人,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30人;与20个左右企业或机构共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校外实践导师数量不少于60人,完成10项以上面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产教融合、科教融合项目。通过以上目标的实现,使专业硕士授权单位立项建设成效处于河南省民办本科高校的领先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高层次人次引进力度 优化申硕学科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学科建设需要,通过招聘、特聘等方式引进和培养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30人,引进3-5名青年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专家担任学科带头人、10名左右科研能力突出的年轻博士生导师担任学科特色方向带头人。通过加大激励力度,促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动学校现有骨干教师显著提升科研水平和能力,形成一支能够与“双一流”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硕士生导师队伍。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各二级学院)

(二)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  提高高层次科研成果的产出数量和质量

充分发挥引进的高层次专家学者的力量,协同校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紧密围绕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学科建设需要,以本校为第一单位申请相关国家级课题,力争国家社科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实现零的突破,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总数超过5项。

以学科建设为引领,由高层次专家学者指导制定研究计划和目标,聚焦河南承担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区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精准帮扶本校骨干教师团队发表高质量期刊论文、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组织高水平学术论坛。到2023年末,发表高质量期刊论(SCI\SSCI\CSSCI)30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2部。

责任单位:(科研处、校地合作处、各二级学院、各相关科研机构)

(三)着力学科平台建设  提高学科特色建设水平

以申硕各学位点建设为指引,加强学科特色建设力度。实行双学科带头人制度,即高层次专家学科带头人+专职教授学科带头人,双带头人合作互动,加强学科资源共享,协同发力推进学科特色建设目标的实现。通过校内外协同建设,通过与“双一流”等知名高校协同创新,突出学科建设特色,共建重点培育学科平台,整合校内现有的学科研究平台,重点培育1-2个省部级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2个高端新型智库。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活动,实现30个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0人,不断提升专业硕士授权单位立项建设的成效。

责任单位:(科研处、校地合作处、资产处、各二级学院、各相关科研机构)

(四)面向重点产业领域  探索研究生岗位微专业培养模式

每个申硕专业建立与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的4-6个研究生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使每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都能进入相关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同时要面向重点领域,整合校内外资源,以教育部“百千万”工程为依托,与40个左右企业或机构共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积极探索研究生岗位微专业的联合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岗位微专业在专业硕士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参与研究生的全程指导,促进专业硕士的培养水平的提高。

责任单位:(双创学院、教务处、科研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管理处、各相关二级学院)

(五)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互动发展 促进项目产出

通过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互动发展,探索协同育人机制,搭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以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促进学科特色化发展,探索产教融合和提升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新模式。每个专业有不少于6个合作企业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在相关领域开展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并参与相关专业课题,有效提高联合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个申硕专业校外实践导师数量不少于10人,校外实践导师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关行业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经验或承担过相关专业课题,立项产教融合、科教融合项目3项以上。

责任单位:(科研处、校地合作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

四、奖励标准

为更好地促进以上工作目标的实现,将实施专项奖励,以下奖励适用于“学校重点建设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点及其特色方向”方面的科研奖励。

(一)项目奖励

1.以本校为项目第一立项单位承担的国家级重大项目奖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60万元。

2.以本校为项目第一立项单位承担的国家级重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奖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30万元。

3.以本校为项目第一立项单位承担的国家级面上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等奖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20万元。

4.1-3项目中立项中本单位为第二承担单位,按照对应金额的50% 进行奖励。

(二)成果奖励

1.以本校为第一单位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等重大奖项,分别奖励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80万元、三等奖50万元。以本校为第二单位获奖按照对应金额的60%进行奖励。

2.以本校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等重大奖项,分别奖励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10万元。以本校为第二单位获奖按照对应金额的50%进行奖励。

(三)论文奖励

1.以本校为第一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质量期刊论文(SCI\SSCI\CSSCI),奖励8万元。以本校为第二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照对应金额的50%进行奖励。

2.以本校为第一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权威文摘全文转载的,在原有论文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5万元。以本校为第二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照对应金额的50%进行奖励。

(四)以本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一著作人,出版的学术专著,除得到相关资助外,另奖励5万元。

(五)以上论文和论著奖励以学校奖励确定的权威期刊和出版社为准。

(六)以上奖励政策以2023年12月31日为限,同一成果原则上就高奖励标准执行。

(七)其它能够有效支撑学校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学位硕士点及其特色方向”方面的科研成果,由二级学院提出奖励申请,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提出建议,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八)其它

1.合作的科研成果奖励分成按照学校科研成果量化分配比例执行,或由相关负责人与成员协商决定。

2.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其相应成果将不予认可,已发放的奖励将予以追回,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郑州财经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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