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精神,根据新常态下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指导队伍专业化水平,打造升级版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十三五”时期加强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为主题,以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秉承服务学生、服务高校、服务社会的理念,健全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全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性与针对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持续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努力构建以国家层面培训为引领、省级层面培训为主渠道、学校层面研训为基础、社会层面培训为补充的开放灵活的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指导队伍的综合素质与岗位技能,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水平。 二、基本任务和培训对象 (一)基本任务。根据新常态下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实施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523”培训计划:“5”就是对全省高校主管校领导、就业创业主管部门(院系)负责人、就业创业教研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课程教师和咨询服务人员等5类人员进行分层次专题培训;“2”就是对高校专兼职教师和咨询服务人员每人进行2次培训,即一次就业指导和一次创业指导培训;“3”指的是对以上5类人员约3000人实行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 (二)培训对象。高校主管校领导是指校级主管就业创业、学生工作的领导。主管部门(院系)负责人是指就业创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院系相关负责人。专兼职课程教师是指就业创业教研部门专任教师和以辅导员、班主任为骨干的兼职教师。咨询服务人员是指就业创业主管部门及院(系)从事一线就业创业咨询服务的人员。 三、培训重点内容 ——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领导现代领导力提升培训。紧紧围绕当前国家和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以就业创业形势与政策、法律与法规、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高校社会服务和特色发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等为重点培训内容。按照“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形势下对高校就业创业主管校领导理念思维、管理创新和领导力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开拓思路、更新理念、提高认识,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推动具有本校特色的就业创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就业创业主管部门(院系)负责人现代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以就业创业形势与政策、法律与法规、就业创业教育创新、就业创业管理实务、就业创业工作规划与协调、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就业创业工作督导与评估等为主要内容。侧重专业化管理和实操方法的培训,重点更新知识结构、开拓管理思路,着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就业创业教研部门负责人教学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以师德修养、就业创业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改革、教学研究的组织与实施、教研机构自身建设等为重点。通过研讨交流课程教学设计、课程教学与大数据结合、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改革创新等,提升业务素质与教学管理水平,提高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领本校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炼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以及培养与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学管理能力强、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的教研部门管理队伍。 ——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专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按照课程教学目标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需求,以师德修养、职业素养、基础理论、专业理念和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设计、团队辅导和个性化职业咨询、科研能力提升等为重点。通过专题模块化培训,使教师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新理念、新特点和基本教学要求。掌握教学设计的方法,提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组织、实施、评价与修正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应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辅助课堂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注重师德修养、就业创业形势与政策、就业创业基础理论知识、咨询辅导实务及技术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丰富辅导方法与途径,重点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咨询辅导技能。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统计、市场开拓、就业手续办理等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培训体系建设 (一)采用模块化培训内容设置。按照宽基础、重实践、多选择、重效果的整体要求,分类别、分层次、分岗位精细化设置培训模块,建立“模块—菜单—标准”模式的课程体系,满足广大就业创业指导人员的岗位工作需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三五”时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非学历培训内容分为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专兼职课程教师培训和咨询服务人员培训三个模块。每个模块提供菜单式的培训内容,建立并制定《全省高校各级各类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课程内容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培训课程内容标准》),规范培训过程,保障培训质量。 (二)实行多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培训项目专家库,以省内外政府、高校、社会组织、企业等方面高水平专家和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与教研人员为主体,建立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培训师资团队。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创业导师培训机制,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加强培训团队研修工作,实行培训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健全培训师资队伍考核评价制度,形成培训师资队伍动态管理机制。 (三)构建优质培训课程资源体系。依据《培训课程内容标准》,采取开发、引进等方式,培植多样化的优质课程资源。实施师资培训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计划,开展“备课、上课、评课、说课和观摩课”等系列教研活动,建立师资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鼓励依托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支持联合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建立和健全优质课程资源推荐和遴选制度。 五、主要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在调研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的省级集中培训模式,突出参训人员的体验感受和实践能力。一要注重集中培训和个性化培训方案的设计,形成共享性教学资源。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专题讲座、经验交流、讲汇报课、组织观摩课等多种形式,产生一人学习,多人受益的效应。二要注重培训结束后的跟踪指导,通过“前移后拓”,拓展培训的时间和空间,提高培训效率、质量和效果。充分利用省内外培训优质资源,积极引导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参加国家级及社会组织举办的专项集中培训,并鼓励相关人员进入政府、企业和省内外高校挂职学习。 (二)学校研训。学校研训要结合本校实际,根据各类、各岗位人员专业发展的需求,依据《培训课程内容标准》,明确目标,完善内容,采取有效的形式与方法开展研训活动。积极聘请企业家、行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参与研训工作,提升研训人员的实践水平,提高学校研训实效。根据工作需要,省教育厅可以组织专家为学校研训提供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设置、师资推荐等配套支持。 (三)远程培训。依托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整合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平台,实现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依据《培训课程内容标准》,积极研发网络版职业测评工具,开发建设我省远程培训课程资源,相关开发及维护费用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费用统筹安排,构建开放兼容、资源共享、规范高效、覆盖全省高校的网络培训服务体系。发挥省级培训课程专家在远程培训中的引领作用,加强远程培训的辅导、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学员学习过程管理和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参培率、学习率和培训质量。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培训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就业创业指导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的主要措施,是提高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保证。目前,培训发展不平衡、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内容和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支持保障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是全面实施全省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是“十三五”时期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十三五”时期,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指导,教育厅每年年初根据高校培训需求制订本年度省级集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规定,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纳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范围,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各高校也要参考省级集中培训规划,完善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学校研训计划。各高校分管校领导为本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就业创业、人事、教务、财务、教研机构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把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列入本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安排专项经费,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提升学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整体水平。 (三)培训考核管理。参加省级集中培训的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的人员,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并考核合格,由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颁发培训学习结业证书。培训学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和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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